服務條款

一、服務與認知

網站由好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負責維運,屬於線上教育服務平台,提供會員經由網際網路學習之服務。

二、接受條款

(一)當網站瀏覽者或服務註冊者填寫資料、瀏覽、購買或使用本公司服務,即表示同意並對本公司提供之服務方式、會員服務使用條款(下稱本使用條款)及其他相關規範等,均已知悉且有相當時間充分、詳盡閱讀、瞭解並同意遵守。 (二)當會員於 C 幣儲值頁面點擊「確認付款」按鈕,即表示會員在使用本公司所提供的任何服務時,願意遵守本使用條款之規範及相關規定。

三、監護權之行使

會員如係未滿十八歲之未成年人或其他限制行為能力人時,除會員本人已了解並同意本使用條款約定外,並應經會員之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所有內容後,會員始得依本使用條款使用本公司提供之所有服務。 會員開始使用或繼續使用本公司服務時,即視為會員之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使用條款所有內容。

四、會員資料真實義務

(一)網站瀏覽者或服務使用者加入成為本公司會員時,應詳實登錄個人正確、完整之資料(包括真實姓名及各項相關資料),不得使用他人名義登記成為會員,亦不得在未經他人事先許可之情形下,為他人進行會員登記,會員保證登記名義人即為服務使用者本人,並承諾隨時更新已過時或異動之資料。 (二)如果會員提供個人資料不實,使用他人名義登記成為會員或未經事先授權為他人登錄為會員或未即時更新資料而有任何服務被延誤或發生任何權益損失時,應由會員自行承擔所有責任與後果,本公司並得隨時終止會員的會員資格及使用各項服務之權利。若造成本公司或他人之損害,會員應自負一切民、刑事相關法律責任,與本公司無涉。 (三)會員明白且同意,對於會員之個人資料,本公司係依法令及會員已閱覽且同意之「個人資料保護聲明」之規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如有洩露致損害其權益時,將依法負相關法律責任。

五、使用義務與責任

(一)會員使用本公司服務前,須自行配備上網所需之各項電腦或手機等軟硬設備,並自行負擔網際網路及電話等相關費用。使用本公司服務應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網際網路之國際使用慣例與禮節。若使用中華民國地區以外之網站連結,須同意遵守各該網站當地之相關法令。 (二)會員應妥善保管本身之會員帳號及密碼,避免帳號及密碼洩漏,亦不得將會員帳號及密碼提供給第三人使用(無論以有償方式或無償方式提供均同),並應定期登入會員帳戶確認帳戶使用情形,以便及時發現異常使用情形。妥善的保管密碼方式諸如:使用英文數字並大小寫等組合強度較強密碼、而避免使用出生年月日或身分證字號作為密碼;不將帳號密碼告知他人;隨意使用他人裝置鍵入帳號密碼;隨意在連線到不受信任公用網路的情況下使用帳號密碼;人裝置不隨意下載不明軟體並有適當掃毒或防護軟體等。會員並同意,本公司如合理懷疑會員違反本使用條款約定者,將有權暫時停止會員帳戶之使用,且若經確認違反本使用條款約定者,經本公司通知限期改正,會員逾期仍不改正者,本公司有權終止會員之服務契約(有償、無償均同),按服務契約書所約定比例計算應退還服務費用外,本公司並得於退還金額中扣除百分之三十之懲罰性違約金,如因此導致本公司受有損害者,會員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如會員係享有免費課程服務,將按免費課程原銷售價格的百分之三十計算懲罰性違約金。 (三)為確保會員個人使用之專屬性,會員同意本公司於會員使用之網路平臺上設置相關的保護措施,以確保會員帳號之安全性。利用消費者之會員帳號與個人密碼登入本網站之行為,推定為消費者之行為,會員如果發現其會員帳號與個人密碼被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使用,應立即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將立即暫停會員帳號與個人密碼之使用,並接受會員更換其登入帳號或個人密碼,否則本公司將認為所有依會員帳號登入之活動仍是會員本人之正常使用,由會員本人承擔所有責任。會員通知其帳號或密碼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使用者,除企業經營者能證明係因可歸責於消費者之事由(會員應妥善保管自己帳號密碼)致消費者之使用者帳號或個人密碼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使用所生之損失者外,企業經營者應於七個工作日內以延長消費者之使用期間或返還消費者已遭扣除之使用次數、時間單位作為補償。 (四)下列行為係本公司網站及線上服務禁止之行為,會員如有以下所列情形之一,本公司得視違反情節輕重或影響層面,而予以暫停服務、關閉帳號使用權限外,倘因此造成本公司損害,本公司並得請求會員負損害賠償責任: 1. 入侵或破壞本公司網站內部各項系統或設備、設施,植入病毒、木馬程式或其他具沾染及破壞性之惡意程式、癱瘓系統或有其他影響本公司系統運作或提供服務之行為。 2. 透過可供檔案傳輸軟體,傳送非法軟體、未經授權著作或其他具破壞或影響他人權益之軟體。 3. 利用線上視訊系統施行暴露、猥褻、性暗示、不雅行為、不當政治意圖或為足以影響本公司服務進行之行為。 4. 利用線上系統對本公司之語言顧問、講師、負責人、員工或其他會員施行言語或文字騷擾、謾罵、攻擊、妨礙服務秩序或其他不受歡迎之行為。 5. 有任何有損及本公司或協力廠商之信譽或有損及本公司負責人、董事、員工、其他會員之名譽之行為。 6. 在課程進行中或服務系統上,有銷售營利、政治請託、宗教宣揚或其他與課程內容無關之行為。 7. 利用本公司網站及系統平臺蒐集、探詢、索取員工、教學或其他會員之個人資訊、聯絡方式(例:電子郵件信箱、Skype 帳號、Facebook 帳號、Line 帳號、Wechat 帳號、QQ 帳號等)交友及財務狀況等等。 8. 與員工、教學顧問與其他會員進行非關學習服務目的之私人互動交流。 9. 利用公開競標、拍賣或以其他方式租、借、轉賣本公司會員資格或(及)服務項目、使用堂數等。 10. 有其他不當或違反法令及公序良俗之行為。會員與本公司有訂立服務契約者,而違反上述情形之情節嚴重或情節輕微而經本公司通知改善仍不改善者,本公司並得終止該服務契約,及要求會員支付未使用服務比例對應之服務費用總額之百分之三十之懲罰性違約金。前述服務費用,於付費購買課程情況下,以服務契約記載服務費用金額為準,並且會員已繳納服務費用扣除已使用服務費及違約金後仍有剩餘者,本公司將返還剩餘已繳服務費用;於免費使用課程及服務情況下,以所享有免費課程及服務原銷售價格為準。 (五)會員因違反前項第(七)、(八)、(九)款約定造成之糾紛與所受損失,由會員自行承擔相關責任與後果,概與本公司無涉。

六、系統與服務品質之維護

(一)本公司應提供會員線上學習平台之使用設定及維護服務,提供會員合理可期待安全性之服務,使會員得以正常使用網路學習系統確保系統設備無因可歸責於本公司或協力廠商因素而發生之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之情形。 (二)本公司對服務之相關系統應負維護之責,會員如遇系統無法正常使用之情形,應迅速與本公司客戶服務部門人員聯繫。本公司將盡快排除網站服務系統之故障情形。如係會員個人電腦之軟硬體或電信業者網際網路系統等所造成之障礙因素,則不在本公司提供維護服務範圍之內。會員亦不得以網路頻寬或其他環境因素,致使其視訊品質不良等事由,向本公司要求或主張任何權益。 (三)本公司例行性或因故需將服務相關系統設備進行遷移、更換、升級或維護,而須暫停或中斷全部之服務時,將於七日前在系統內或網站上,以公告方式通知會員。但本公司遇有臨時或緊急或不可抗力之事由,無須遵守前述七日前張貼告示通知之義務。 (四)因本公司進行網站或相關系統設備之遷移、更換、升級或維護,或發生可歸責於本公司或協力廠商所致系統設備之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情形,致影響會員之使用權益時,本公司將依會員受到損害之情形,於確認損害情形之日起九十個工作日內,進行延長使用期間或返還服務次數、堂數等方式補償會員。

七、服務專屬性

(一)會員瞭解並同意,本公司提供網路學習服務之理念,係使用榮獲國家發明專利之「動態課程產生系統」,不僅係依每位會員語言能力、個人背景、興趣及學習偏好與學習比重,將會員特性、需求做適合之配對,各次學習服務結束後再輔以學習追蹤系統,以此做為多位語言顧問評估會員升級之依據;該具體且完整追蹤學習效果,並為個人專屬的管理學習資源而不可替代。因此,會員購買或免費獲得本公司服務後,不得將服務使 權利以任何方式提供予他人。 (二)任何未經本公司事先同意之服務契約移轉、服務堂數之全部或一部分轉賣、公開競標、拍賣或出借等行為,均為違約且無效之行為。如經本公司發現,本公司得逕行終止與會員之服務契約並停止提供會員服務,會員不得請求費用之退還或補償,其與他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概與本公司無涉。

八、保密條款

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及授權,會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因使用本公司服務或與本公司訂定服務契約過程中所知悉本公司之技術資料、系統介面設計、教材內容、顧問資料、員工資料等商業資訊或所簽訂服務契約及其附件之部分或全部以及其他本公司認為屬於本公司的機密資料和營業秘密提供給與任何第三人或向社會公眾等予以公開披露。如有違反,本公司有權立即終止會員使用本公司服務之權利外,會員並須同時支付本公司按所購買課程及服務之服務費用總價或會員所享有免費服務之原銷售總價十倍計算之懲罰性違約金,並對因此給本公司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負賠償責任。如會員與本公司有訂立服務契約者,無論服務契約為有償或無償,本公司並有權解除或終止該服務契約。

九、智慧財產權

(一)會員同意其於使用本公司服務及(或)服務期間所參與之相關錄影、錄音及文字、圖片檔等內容之相關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本公司所有,本公司可自行利用,包括但不限於系列產品之編輯與研發、會員觀摩、業務推廣、產品發表或銷售之使用,會員未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不得擅將課程之錄音、錄影或教材內容,公開播送或販售,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與第三人知悉、持有及利用。 (二)會員於使用本公司服務中時接觸之名稱、商標、服務標識、技術、系統、教材、影片、圖像、廣告資料、錄影檔及其他相關資料之智慧財產權均歸屬本公司所有或由本公司合法取得授權,非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會員不得以任何目的和方式使用,亦不得提供給任何第三人利用。如有違反,本公司有權暫停會員使用本公司服務之權利外,經本公司通知限期改正,會員逾期仍不改正者,本公司有權終止會員之服務契約(有償、無償均同),按服務契約書所約定比例計算應退還服務費用外,本公司並得於退還金額中扣除百分之三十之違約金,如因此導致本公司受有損害者,會員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如會員係享有免費課程服務,將按免費課程原銷售價格的百分之三十計算懲罰性違約金。 (三)會員使用本公司服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若會員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本公司遭受第三人侵權指控和起訴等,造成本公司聲譽和經濟方面的直接和間接損失時,會員應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本條前述各款規定不因會員帳號終止或關閉、停止使用本公司服務或本使用條款變更、解除或終止而失效。

十、禁止勸誘

本會員瞭解並同意,會員不得唆使、勸誘本公司(暨關係企業)之員工或顧問與本公司(暨關係企業)終止或解除服務關係,或由會員自己或介紹他人予以僱用(無論正式 / 約聘 / 正職 / 兼職)、聘為顧問(如管理 / 語言顧問等)、代理人、受任人、使用人或提供其他職務,無論是否為定期及有無薪酬。 如有違反,經本公司通知限期改正,會員逾期仍不改正者,本公司有權終止會員之服務契約(有償、無償均同),按服務契約書所約定比例計算應退還服務費用外,本公司並得於退還金額中扣除百分之三十之懲罰性違約金,如因此導致本公司受有損害者(如本公司為填補該職缺所支出之費用),會員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如會員係享有免費課程服務,將按免費課程原銷售價格的百分之三十計算懲罰性違約金。

十一、條款修訂

會員同意本公司得就本使用條款內容及相關資訊為不定期修訂,並於公告後正式生效,會員如不同意修改內容,應於公告後七日內告知本公司。若會員於本使用條款修訂公告後仍繼續使用服務,則視為其同意遵守修改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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